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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欧美】wto经典案例:欧美肉战“荷尔蒙” |
【oumei】2010-9-6发表: wto经典案例:欧美肉战“荷尔蒙”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,欧盟开始禁止进口含有荷尔蒙激素的肉制品。此举影响了美国和加拿大的利益,引发了一场持续20余年的官司。此案不仅是wto两个核心成员之间的长时间博弈,更主要的是,它在不断拷 wto经典案例:欧美肉战“荷尔蒙”wto经典案例:欧美肉战“荷尔蒙”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,欧盟开始禁止进口含有荷尔蒙激素的肉制品。 此案不仅是wto两个核心成员之间的长时间博弈,更主要的是,它在不断拷问wto有关食品的国际贸易体制。 出于民众恐慌的“荷尔蒙禁令”荷尔蒙是一种由内分泌腺产生的化学物质,虽然量不多,但对健康却有很大的影响。 它与动物细胞结合后随着血液渗透到全身,控制身体的生长、发育、新陈代谢、神经传导等。 有人认为这是由于养牛场使用了一种叫des的荷尔蒙,导致牛肉荷尔蒙含量过高,被食用后进入人体所致。 1980年9月20日,欧共体理事会决定开始限制动物使用荷尔蒙。 从1981年到1988年,欧共体先后颁布了三个法令,directive81/602/eec、directive88/146/eec和directive88/299/eec:directive81/602/eec禁止农场、屠宰场和食品市场对动物及其肉制品使用含有雌性激素、雄性激素或促孕激素的物质(除科学研究或医疗外,并在政府严格监控下使用)。 directive88/299/eec有所松动,规定如果为了动物繁育,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使用某些激素。 1996年,欧盟出台了一个新的法令——96/22/ec,从1997年7月1日开始生效。 1987年,美国根据原《关贸总协定》东京回合谈判达成的《技术壁垒协定》起诉欧共体,认为“荷尔蒙禁令”没有科学依据,要求建立专家小组对其进行技术鉴定。 1995年wto成立后,美国于1996年1月26日引用新的条约起诉,称欧盟的做法违反了《关贸总协定》(1994)、《技术壁垒协定》、《动植物卫生检疫协定》和《农业协定》,不合理地限制肉制品进入欧洲市场。 1997年8月18日,wto专家组一审全部支持了起诉方意见,认为“荷尔蒙禁令”高于国际通用食品安全标准,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,也没有履行必要的论证程序,构成人为的贸易壁垒。 美国可以报复的数额为每年1.168亿美元,加拿大的是1130万加元——这是一个不菲的数目。 迫于压力,欧盟于2003年颁布了新荷尔蒙禁令(2003/74/ec),并据此称已经完全履行了裁决,要求美国和加拿大撤销报复措施。 虽然wto旨在通过推动自由贸易增加人类福祉,但必须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健康,没有任何事情比这更重要。 在自由贸易和保护生命健康之间,wto设计了一种平衡:首先规定成员国如果必须保护生命健康,可以不受条约义务的约束,实施进口限制。 其次,《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协定》规定,成员国应该根据国际通用标准设定进口食品的技术含量要求,不应该武断的设置不合理的技术壁垒。 目前,联合国粮农组织和国际卫生组织出台的《国际食品法典》是主要参考依据。 最后,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对食品的要求没有发达国家严格,上述《协定》规定成员国可以采用比国际标准更严格的技术要求,但前提是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,不能人为地限制食品进口。 可见,食品进出口虽然有国际参考标准,但不是硬性规定,进口国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余地。 (来源:《中国经济周刊》)martina编辑)欧美oumei相关"wto经典案例:欧美肉战“荷尔蒙”"就介绍到这里,如果对于欧美这方面有更多兴趣请多方了解,谢谢对欧美oumei的支持,对于wto经典案例:欧美肉战“荷尔蒙”有建议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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